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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keshi,您好
關于LGBTQ,在2003年已經在全美合法,但不同的州規定不同,鑒于孩子只有14歲左右,我希望他選擇,對LGBT支持更好的州,
以下州,在選擇范圍內,加州,伊利諾伊州,新澤西州,馬薩諸塞州(麻省)我們學校所在地,華盛頓州,馬里蘭州,俄勒岡州,科羅拉州,明尼蘇達州,內華達州,康州,艾奧瓦州,猶他州,夏威夷州,緬因州,華盛頓DC,新墨西哥州,羅得島州,特拉華州,佛蒙特州
縮小一點范圍,這其中,我們耳熟能詳的州,加州,新澤西,麻省,康州,華盛頓DC,華盛頓州,馬里蘭,
從氣候上講,加州,華盛頓州,勉強貼近臺灣氣候,僅供參考 -
孩子條件還是不錯的,行動的也早,可以有比較高的預期。走讀寄宿都可以的話,選擇范圍就更廣了。申請時不一定要提及父親的病情,除非對申請有加分的作用。跟申請大學不同的是,LGBTQ這些的態度對美高申請影響不大,可以強調孩子在媒體經營上的經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