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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。加州大學系統(UC)的申請有如下特點:
1. UC系列沒有春季申請,沒有EA和ED,每年8月1日開放網申,11月30日截止,大約來年3月出結果。9大分校一律如此,使用同一套網申系統。
2. UC申請的時候,不需要推薦信,也不需要郵寄成績單。學習成績一律為self-report。出結果的時候,收到的錄取都是有條件錄取,不同的分校會給截止日期,需要學生的高中學校郵寄最終成績單,并規定最低GPA,如果無法在指定的日期前收到成績單,或者是學生的最終GPA低于學校規定的錄取GPA,或者是學生self-report的成績和和成績單不一致,則會被取消錄取。去年爾灣分校(UCI)因為取消錄取的人數過多還上了新聞。
3. UC申請文書很多,8道寫作題目選擇4題寫作,每題350字。對寫作要求很高,文書權重很大。
4. 依據往年慣例,UC可以接受的標化成績截止到12月31日之前,如果再考,一般都不會再接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