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孩子同學的媽媽向我詢問關于簽合同的事宜,我還沒有走到這一步,也什么都不知道,不過我想以后我家也會面臨這樣的問題,故請教大家以下事宜:
(1)同學媽媽說學校寄來的國際生合同中,說遇到學生隨校旅行、在校活動等等發生事故,造成殘疾死亡,家長同意免除學校的責任,如果免責不符合法律規定,那么家長要同意學校的賠付不超過保險公司支付的額度。
同學媽媽想知道,這個免責有問題嗎?不簽吧學校不錄取,簽了吧又怕。。。
(2)同學媽媽說在合同的最后都有什么Notary public公正,似乎是需要見證人或者公正,這個怎么簽啊,是把合同拿到中國的公正處公正下,還是自己找個朋友見證并簽朋友的名字,或者只要在合同上簽自己名字的地方簽好,然后就寄回給學校,學校自己去公正什么的?
(3)學校寄來的文件中有疫苗單,有10個疫苗,其中很多疫苗需要打幾針的,而孩子的疫苗卡在小學前有記錄,進小學后學校統一打疫苗都沒登記在疫苗卡上,是不是哪些沒登記的需要重新打啊?疫苗需要在簽合同時就打好嗎?還是去學校報到前打好就行了。
謝謝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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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沒問題,美國人的協議都是這樣的,如果不是自己的責任,都有這樣的事先約定,因為他們賠不起。
2 自己找朋友見證就可以,不用公證處。
3 疫苗打不夠的,到學校還可以繼續打,自費而已。